一、 项目编号: JH2 4 -210682-0004 0
二、 项目名称: 凤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 年标线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沈阳万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丁香街 158-4-1 号
成交金额: 934500.00 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
名称: 凤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 年标线项目 服务范围:标线施划 56000 ㎡,停车位 7000 个。此次施划要求按国家规定相关标准执行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1 、 指示标线宽 10-20cm ,禁止标线和警告标线宽一般不小于 20cm ,数量 56000 ㎡;停车位,直车位的长度在 5 米 -5.5 米之间,宽度要求在 2.3 米 -2.5 米,线宽要求为标准线宽 15 公分,斜车位的长度要求是 6 米 -8 米,宽度要求在 2.8 米 -3 米之间,数量 7000 个。 2 、 熟悉图纸,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有关人员认真熟悉图纸和技术文件,并进行图纸自审、会审工作,充分理解设计意图及施工质量标准,技术难点和质量控制关键点,由施工技术组认真编制该项目的施工工艺文件、材料设备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技术文件,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以便正确无误地完成项目施工。 3 、标线颜色为白色和黄色,油漆质量为丙烯酸溶剂型,树脂必须为固体丙烯酸溶剂,道路标线施划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1038-2015 中的交通标线标识施划要求,道路标线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GB/T16311-2009 中的质量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 内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金欣 (采购人代表)、 乔帅、姜英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收取及发改办价格【 2003 】 857 号文件规定的差额定律分档累进计算收取。金额: 14018.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凤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凤城市凤凰大街 31 号
联系方式: 0415-815832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金禹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 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 101 门市
联系方式: 18341530639
项目联系人: 唐先生
电 话: 18341530639
十、 附件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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