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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如皋)智能制造合作创新园区50亩先导区epc总承包项目

· 2024-03-28

中瑞 ( 如皋 ) 智能制造合作创新园区 50 亩先导区 EPC 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瑞 ( 如皋 ) 智能制造合作创新园区 50 亩先导区 EPC 总承包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皋皋鼎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如皋皋鼎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瑞 ( 如皋 ) 智能制造合作创新园区 50 亩先导区 EPC 总承包项目 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2.6 万平方米。含 3 栋厂房, 1 栋办公楼、门卫、泵房等。本次招标内容为中瑞产业园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物资采购。设计范围为规划方案(总平图、建筑、景观、绿色建筑等)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扩大初步设计,达到规划审查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单体、技防、楼宇亮化、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幕墙、景观绿化(包括景观、绿化、围墙、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路灯)、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室外附属用房、室外配套、管线综合平衡及雨污水施工图、电梯及空调详细型号参数、专项深化设计 ( 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栏杆、门窗、外立面、钢结构、幕墙、空调等)等工程的设计。

2.1.3 合同估算价:约 7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 180 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以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设计周期要求: 20 日历天。施工周期要求: 1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以上实际开竣工日期不一致的以总日历天为准)。

2.1.5 其他 : 质量: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总建筑面积约 2.6 万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为中瑞产业园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物资采购。设计范围为规划方案(总平图、建筑、景观、绿色建筑等)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扩大初步设计,达到规划审查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单体、技防、楼宇亮化、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建筑节能、人防、绿色建筑、幕墙、景观绿化(包括景观、绿化、围墙、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路灯)、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室外附属用房、室外配套、管线综合平衡及雨污水施工图、电梯及空调详细型号参数、专项深化设计 ( 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充电桩、栏杆、门窗、外立面、钢结构、幕墙、空调等)等工程的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3.2.1 设计资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 设计负责人: 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

3.3.3 施工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贰级及以上 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 建办市 〔 2021 40 ) 的规定,自 2022 1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 , 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 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4 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 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 企业近 3 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 2023 4 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 3.4.1 中近 2 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如投标截止时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 2024 4 22 日,则近 2 年是指从 2022 4 23 日以来的 2 年内,以此类推。前款 3.4.2~3.4.3 中所称近 1 年、近 3 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4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 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5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7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 2020 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 2020 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 2022 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8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3 28 日至 2024 4 22 9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4 22 9 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集体议事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 如皋皋鼎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宗女士 电话: 0513-68976990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健康路 1 号兴业银行 6

联系人:朱轶群

电话: 18262505354

2024 3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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