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排水防涝鼓楼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排水防涝鼓楼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中卫市排水防涝鼓楼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发(2024)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申请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及市财政筹措,招标人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建鼓楼街南街雨水主管3204米、鼓楼至沙坡头大道段、朝阳路至滨河路段污水主管1441米、鼓楼至沙坡头大道段给水主管1024米。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90座、雨水收集口230个、给水阀门井及市政消火栓井25座。香山街至南苑路段机动车道拓宽至18米,鼓楼至香山街段增设非机动车道,沙坡头大道至滨河路段局部人行道进行更新改造,恢复拆除的机动车道,同步完善道路标线等交通设施。
2.2建设地点:沙坡头区。
2.3计划工期:108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招标范围:施工: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监理: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施工:鼓楼至沙坡头大道北路段;二标段施工:沙坡头大道北路至滨河北路段;三标段监理:本项目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一标段施工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施工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标段监理: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2月06日00时00分至2024年02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号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王建亮
电 话:0955-706767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5层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张章、梁红艳
电 话:0951-5968220、1815230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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