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市政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设计〔2015〕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基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政府性基金30%、银行贷款70%,项目业主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台州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诗海路-坦龙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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